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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47-0007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时间:2025-06-26 14:24

一、政策背景

当前,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问题还时有发生。工程建设涉及主体多,适用法律法规规范多,管理环节多,监管要求多。为有效破解当前工程建设领域面临的矛盾问题,省住建厅按照“全周期整合、全要素管控、全主体覆盖”原则,锚定“防风险、补短板、促规范”目标,创新制度设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清单化”手段厘清各方责任边界,用“全链条”思维整合监管流程环节,借“数字化”技术赋能治理效能提升,构建涵盖“源头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效能。

二、起草过程

《指导意见》起草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过程管理短板,深入分析工程事故案例,认真研究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借鉴各省有效经验,立足我省实际,广泛征求各市(州)住建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充分吸收合理建议,履行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形成本《指导意见》。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强化主管部门全过程监管。为解决监管部门风险预判不足、监管重点模糊、问题整改不闭环、执法震慑偏弱等问题,

一是源头防控,建立监督事项交底、风险隐患提示、重点项目重点监管等制度,让参建方“知风险、明要求”。二是夯实过程监管,实施责任包保、闭环管理、三级联动、畅通举报等机制。三是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重点实行市场行为“三查”。四是全面协同监管,问题线索同步移送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实行“联合惩戒”。


(二)明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为解决部分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漠视工程质量安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任意赶工期、压造价,拖欠工程款等问题,一是建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清单》,细化工程建设全过程10个方面具体职责,明确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法定责任和法人授权、项目负责人负责机制。二是加强建设单位履约管理,严禁压缩工期、拖欠工程款、规避消防验收等行为。三是压实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责任,每周组织例会、巡查,检查承建各方责任落实,向主管部门报告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控勘察设计质量。为解决设计文件审核不严导致错漏、擅自变更结构设计埋藏安全隐患、验收签字“走过场”降低质量标准等问题,一是加强勘察设计行为管理,规范“校对、审核、审定”三级校审和设计文件先交底后施工制度。二是规范设计变更和验收,强制要求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设计变更重新报审,严格执行先查验后验收制度,倒逼设计单位全程参与质量管控,避免“纸面合规、实际缺陷”现象。

(四)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为解决施工环节存在质量隐患发现滞后、安全监管手段单一、责任追溯困难等问题,一是建立质量问题“即时反馈、分析溯源、闭环整改”机制,周分析、月总结,防止“小问题积累成大隐患”。二是通过“三检制度+影像留痕”,确保每道工序可追溯,杜绝偷工减料、违规操作。三是指导企业建立“吹哨子”“安全日志”“三互小组”安全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五)严控工程监理检测环节。为解决工程监理检测领域存在监管缺位、数据失真、结论造假等问题,一是明确监理每日至少2次巡查、关键工序旁站及见证取样,预拌混凝土、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工程等实行驻场监理、驻厂监造等制度。二是应用二维码标识管理检测样品,实现“取样、送检、报告”全流程可追溯,杜绝“调包送检、虚假报告”。三是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依据,强化建设单位对检测环节的管控责任,确保质量责任链条完整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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