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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资质延续申请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5-03-13 11:19

各有关从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提高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资质延续申请审批工作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4月1日起,我厅配合初审的公路水运施工资质(延续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按原申报流程在“江西住建云”系统填写提交资质延续所需材料,签署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对申报资质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同时将上述资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jxjt_jgc@163.com)。我厅收到资质延续申请及资质申报材料后直接予以通过。

二、延续申请经许可部门最终通过后,我厅将在资质有效期内对申报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企业不满足资质标准条件的,将相关情况函送省住建厅处理。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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